关于对学院部分印章使用事项简化程序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学院党委、行政印章是学院授权,代表学院党政机构的象征,在保证学院印章使用的规范性、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,学院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本着提高工作效率,为全院师生提供便捷服务的目的,通过对省内多所高校的用印程序进行调研,同时,广泛听取校内师生对我院印章管理的意见建议,经2013年10月24日第15次院党委会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,自2013年10月28日(周一)起,对学院部分印章使用事项程序进行简化,具体调整事项如下:
序号
| 事项
| 使用印章种类
| 涉及单位、部门
| 主要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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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 学生入学三联单
| 学院印章
| 所在系,档案科
| 申报二学历、招聘、专升本报到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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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单
| 学院印章
| 所在单位、部门,财务处
| 公积金提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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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教职工介绍信
| 学院印章
| 所在单位、部门,人事处
| 到外单位办理公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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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 教职工办理工作证
| 学院印章
学院钢印
| 所在单位、部门,人事处
| 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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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 教职工收入证明
| 学院印章
| 所在单位、部门,人事处
| 银行贷款、出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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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 教职工在职证明
| 学院印章
| 所在单位、部门,人事处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| 银行贷款、出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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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| 学生在校证明及在校表现情况
| 学院印章
| 所在系,学工处
| 出国、升学、实习、招聘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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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教职工、学生在涉及上述事项使用公章时,依然履行用印审批手续,填写用印审批单,但只需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和涉及用印事项的单位、部门共同把关、签批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
2013年10月25日